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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瑶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缓缴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职工义务,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基本缴费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医疗通知>的通知》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保险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市实施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律师事务所、从2022年7月起 ,国务院决策部署,
缓缴期内 ,基金会 、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参保人出现离职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 。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 ,
我市将简化办事流程 ,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 ,社会团体 、医保待遇“应享尽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