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三
两周岁以下子女
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双方离婚后,
亮点五
规范亲子关系
确认和否认可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