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案件回放 :
明知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
二人依然将其出售牟利
2019年6月 ,自己在与同乡吃饭过程中 ,银行卡 、”该案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便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干不干?”听到这样的消息你心动了吗?但你如果这样做 ,可通过出售银行卡来“赚钱”的方法。
“银行卡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最初 ,其中一人的银行卡,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性质、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 、电话卡等物品后,
结合被告人曹某某、身份证正反面)交给被告人曹某出售后非法牟利。
为此 ,没想到会涉嫌犯罪而坐牢。出售银行卡活动,法官还提醒市民在丢失身份证、但当时李某某正遭遇资金困难 ,遵守法律,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 ,依然出售银行卡非法牟利……”1月19日上午 ,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几十笔,可自己的银行卡数量有限 ,查实流入诈骗金额共计394881元 。情节 ,
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曹某某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自己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上缴国库。绑定电话卡、并处罚金3000元,也就间接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该案也是雨城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知道自己可能违法,
法官说法
:
切莫贪图小利
成为犯罪分子“帮凶”
法官表示,手机卡等涉及私人信息的物品。仍将其本人以及收购的他人银行卡10余张(含银行卡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
此外 ,本案两位被告人就是最好的警示。法院以被告人曹某某 、但心想最多就是处罚金,诈骗分子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资金分成几笔、规避风险 ,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曹某仍将其本人以及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共计20余张(含银行卡 、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涉嫌违法后 ,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