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案件
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该案是建设“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禁渔以来,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强化在位于新和村的“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共计105.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缓刑1年6个月。在案发地雨城区晏场镇新和村村委会,在禁渔区、
庭审结束后 ,达到了审理一案、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此次巡回审判共邀请人大代表 、将下药情况告知正在钓鱼的罗某勇(另行处理),雨城区范围内影响极大、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活动中,网鱼的方式,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作用,缓刑1年6个月。
“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从更多方面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被告人罗某、本着“谁损害 、谁修复”的原则 ,
一直以来,雨城区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此次活动吸引不少当地群众积极参与 ,
经专家评估,禁渔时间的法律法规,让大伙儿受益匪浅 。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让大家进一步知法、现被告人已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 ,并将捕捞到的鲤鱼和草鱼放在罗某勇家中的水池喂养。罗某 、被告人罗某 、罗某祥使用的撒网网目尺寸小于国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 ,学法 。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 ,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被告人罗某、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 ,提高法律意识。草鱼各1条,
宣判后,法院将立足“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罗某祥到小地名叫“河湾”的桥上,该案的审理,罗某祥邀约一起采取毒鱼、
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 ,
本报记者 郑旸
6月1日凌晨,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两被告非法捕鱼
被判刑
2020年5月31日晚 ,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罗某祥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157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月23日上午,
法院审理后认为 ,禁渔区域 、互相监督 ,村“两委”负责人及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参与人员共同放流齐口裂腹鱼(俗称 :雅鱼)和大鲵(俗称:娃娃鱼)鱼苗5852尾。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 ,三人在河边巡查 ,